“我服从宣判。”昨日上午,在西乡塘区法院一庭审现场,4起案件在40分钟内依次审理宣判,平均10分钟一个案子,四名被告被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因认罪态度较好,均得到从轻处罚。令他们意外的是,从归案到宣判,等待的时间比想象中的要快得多。记者当天从现场了解到,这是自治区高院在西乡塘区法院试点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的一个缩影。 昨日上午,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四起案件,其中一起为故意伤害案,另外三起均为盗窃案。案件一中,被告周某于今年9月20日因工作纠纷打伤苏某,致对方二级轻伤。案发后,周某赔礼道歉并取得对方谅解,但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诉机关起诉。当天,法院开庭审理,只用了20分钟就审结此案,判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 接下来的三起盗窃案,被告人均因盗窃一辆电动车被起诉,涉案价值在2000~3000元之间。法院审理认为,三人罪名成立,但鉴于被告均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因此从轻处罚,分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若干。几名被告对这样的量刑表示满意,不再上诉。 这三起案件审理审判,总共用了20分钟。简单的案件,可以快速审结,这无论对法院还是当事人来说,都是好事。这四起案件的审理,正是简案快审的一个缩影。 作为自治区高级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的法院,今年8月起,西乡塘区法院开始试点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 什么样的案件适用于简案快审?“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法官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2月9日,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311件,其中顺利审结237件。简案快审,缩短了各个环节的办案期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庭审规程也进行灵活的简化,此外裁判文书也进行精简,既保留裁判文书的完整性,又简单明了、言简意赅。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比较明显,提高了诉讼效率和办案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同时也有助化解社会矛盾,犯罪者迅速得到处理,减轻了被害人及其家属损失,抚慰精神伤害。而因为该项工作尚在试点阶段,难免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当天的庭审过后,西乡塘区法院还围绕该项工作召开座谈会,来自上级法院以及辖区公检法代、人大、政协在内的代表们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法院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集思广益,后期将针对存在问题不断完善这一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