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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2020年底形成教育新格局

发布时间: 2017-02-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陈 媚 |责任编辑: 沈晔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拓展服务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新形式、新途径。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广西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方案》提出,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行政审批“放、管、服”制度。严格控制涉及各类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制定“三评一查”归口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坚持每年年初编制“三评一查”项目清单并公布执行。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已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没有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设置减损权利或增加义务的规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行政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财政性教育投入稳定增长

探索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高、中职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开展高校职员制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校长职级制综合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稳妥推进学校去行政化。建立各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鼓励通过推进政府(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旧校区土地置换等方式加大教育公共投入,盘活教育资源。根据国家修法进展加快推进和规范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出台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分类认定办法,探索民办学校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激发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办学标准体系,统一广西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尺度,用规则运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缩小城乡办学差距。

设立广西教育咨询专家库

健全重大教育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设立广西教育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广西教育咨询委员会等各类教育智库作用,完善教育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加快建设广西高校教育信息数据库和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制定完善各类学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参与教育决策等提供全面、权威的数据支撑。

积极探索扩大高校自主权

依法赋权学校自主办学。在广西大学等高校开展高教综合改革试点,在桂林旅游学院等高校开展高教单项改革试点,探索扩大高校在综合改革、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研评价、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高职衔接、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教职工队伍管理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通过制定政策、简政放权、修订章程和完善救济机制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和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新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学校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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