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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 6月30日前可网上申报

发布时间: 2017-04-12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梁静 |责任编辑: 沈晔

4月10日起,南宁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6月30日前,登录相关网站填报申请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日前,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南宁市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敦促相关工作开展。

依照《通知》,南宁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由南宁市教育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由各县(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

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6月30日,每天7:00—24:00,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报申请信息。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在一个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允许同时在两个以上省市申请认定。

网上申请信息填报完毕后,申请人可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教育学院、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在校应届毕业生(以上高校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申报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可直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也可登录南宁市网上审批大厅(http://wssp.nanning.gov.cn),进行现场确认材料预审。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证将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颁发,详情请登录各认定机构部门门户网站查询。

〈〈特别提醒

申请人根据需认定的学段以及户籍、人事档案或就读学校选择认定机构。认定中如有相关疑问,请咨询申请人选择的认定受理机构联系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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