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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扫黄打非"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销毁非法出版物

发布时间: 2017-04-2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陈蕾 |责任编辑: 沈晔

  

各界代表现场将盗版光盘及非法出版物扔进粉碎机里销毁 记者 赖有光 摄

昨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广西14个设区市统一开展2017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以南宁市为主会场,其他各市设分会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等各类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58.5万件。

在位于金湖广场的南宁主会场,伴随着粉碎机刺耳的声响,一张张盗版光盘化为碎片,现场还特别展示了部分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据了解,去年以来,广西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五个专项行动,并在五个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网络直播平台和云盘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集中整治等九个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查办大案要案。

据统计,去年以来,广西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2万多人次,查缴各类违法出版物58.5万件,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及图片等5200多条,删除违法违规网站链接7000多条,关闭网站139个、网站栏目80个、网络账号540个,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700多起,刑事处罚27人。其中,南宁市在2016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电脑摊点和印刷复制企业7500家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91起,查缴侵权盗版淫秽色情等各类非法出版物27.5万余件。

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非法印刷医疗广告20余万份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尤其是非法医疗广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更有可能耽误患者的正常治疗。

2014年10月,何某受人之托寻找印刷厂印刷《爱尚南国》刊物,数量约为20万册。何某在没有任何印刷《爱尚南国》所需准印手续的情况下接受了委托,并联系了南宁市某印刷有限公司的杨某某和周某某。2014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在该印刷公司现场查获正在印刷的没有相关合法承印手续的非法医疗广告《爱尚南国》20多万份。

●判决结果:2016年10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涉案印刷企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何某等3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三年缓刑四至五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假冒记者实施诈骗8万余元

2014年至2015年,周某某假冒“中国时事新闻社”副总编、“中国案件监督中心”监督员、“中国案与法内参编辑部”新闻工作者、“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城市建设频道”采编部副主任、央视十二频道法律专家,以帮群众争取到2000万元赔偿为诱饵,前后9次骗取河池罗城县某村村民8万余元。2015年5月,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判决结果:2017年1月,河池市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没收周某某持有的各类虚假新闻从业人员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责令被告人退赔群众2.5万元。

自创网站侵犯他人著作权

2015年11月,根据举报,南宁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据查,2012年4月,魏某某创建了“皮皮小说网”,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复制他人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牟取暴利。

2014年3月,魏某某将该网站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某。截至案发,陈某某获取非法广告收益150万元。上述两人均雇佣覃某管理、维护网站。此案也是广西首例网络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

●处理结果:目前,法院已经对3名犯罪嫌疑人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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