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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实行分级诊疗取消药品加成 看病更容易

发布时间: 2017-04-27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孟娟娟 |责任编辑: 沈晔

4月23日,在南宁的一家医院里,市民正在排队交费。记者 段柳健摄

今年,广西将在全区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排头兵”的首府南宁将如何进行改革,会有哪些举措,对患者有什么影响?记者从南宁市发改委获悉,南宁市政府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改革后,将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按项目付费逐步减少,建立复合型支付方式;医院的管理、运行机制也将进行改革,收入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而医护人员的薪酬也将逐渐与其技术劳务价值相匹配;患者的总体负担将会减轻,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改革变化对患者

减轻就医负担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

变化1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

在改革之前,医院实行的是“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部分医生在开药时会开大处方药、高价药、进口药等,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看病贵”。南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之一就是要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减轻患者的负担。改革首先就从医院的收入来源上破题。

以往公立医院的补偿是来自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革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补偿渠道也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运转需要资金,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从哪里补上呢?根据《实施方案》,南宁将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85%、财政专项补偿 15%的原则进行补偿。

变化2 降低检查费提高医技服务费

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去医院看病,做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医护人员也有苦衷,每天累得喘不过气,收入却不见增长。

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实施方案》提出,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重点动态调整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民族医等服务项目价格。这意味着,以后大型检查费用会适当降低,体现医护人员技术价值的诊疗费用相应提高,有助于提高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但患者又有担心,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了,会不会增加就医负担?别担心,《实施方案》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衔接工作。有了医保报销,患者就不用担心会增加负担了。

变化3 探索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新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南宁将会依托自治区采购平台,探索以市为单位的带量采购模式,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催生优质低价的药品市场。同时,在保证药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到位率。

要发挥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参与药品配送,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探索由药店承担医院门诊药事服务的实现形式和路径。统一在自治区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医用耗材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变化4 医保支付建立复合型付费方式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也将同步推进。《实施方案》提到,将会建立以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今年选择1~2家公立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的试点,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依据自治区有关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政策的规定,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覆盖面,今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DRGs付费制度,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诊断治疗标准规范。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有利于费用控制。

变化5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为患者“减负”

《实施方案》还提到,公平可及、群众受益是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减轻群众负担,让患者看病容易、看病便宜是改革的目标。医保将为患者减轻更多压力。《实施方案》提出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控制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2017年其费用占比不得高于5%,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整合和衔接,逐步实现城乡统一政策、集中联动办公、统一协同监督,方便服务群众。

变化6 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看病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医院人满为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却少有问津。对此,《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在全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基层首诊制度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服务模式改革。针对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双向转诊规范开展,建立以覆盖主要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转诊指南;构建急慢分治转诊机制,畅通一般患者上下转诊机制,合理安排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复治疗;促进上下联动接续性医疗服务,依托县乡一体化管理和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覆盖县(城)乡分级诊疗体系,加强上下联动预约诊疗服务。

南宁市计划到2017年底,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

改革变化对公立医疗机构

打破“铁饭碗”

医生凭技术和服务“吃饭”

变化1 由管办一体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

医院现状:

目前,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拥有行政级别,主管单位为辖区内卫计委。对此,《实施方案》提出,要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逐步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实施方案》:

探索组建由相关利益方组成的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如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等,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在管理委员会之下的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将成为执行层,负责医院的具体管理及运行,在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制度、工资分配方案等民主管理权。

根据《实施方案》,南宁将探索实行院长聘任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在自治区统一部署下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变化2 医院定编定岗不定人打破“铁饭碗”

医院现状: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给予财政补助的依据。“能不能入编”成为很多年轻医生选择进入哪所医疗机构的首要考虑因素。而不少医院存在不少业务骨干不能入编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实施方案》:

此次改革,在编制管理上也进行创新,“同工同酬”“聘用制”“能上能下”成为关键词。按照《实施方案》,南宁市将按照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人员编制。新增的编制,应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调剂确有困难的,可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在控制数内使用的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酌情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按程序办理。

变化3 薪酬分配体现技术价值“多劳多得”

医院现状:

一名合格的医生,需要经过8年以上的专业教育才能进入医院工作,而又要经过数年的锻炼才能够独当一面。由于技术含量高、面对情况复杂,医疗行业一贯是高风险行业。与此同时,工作又是超负荷的,但工资条上的数字却又让他们叹息。如何让医务人员的报酬既能体现其劳动价值、激发其积极性,同时又能让社会接受,最终让患者受益呢?

《实施方案》:

薪酬制度的改革也在此次综合改革之列。《实施方案》提出,要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可根据不同岗位职业风险、技术难度等特点,完善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健全薪酬分配约束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管管理。

同时,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公立医院应加强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记者孟娟娟 通讯员 兰慧君 袁海涛 梁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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