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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项分类考试志愿填报 确认录取后不得退档换录

发布时间: 2017-05-0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梁静 杨娜 |责任编辑: 沈晔

昨日,记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广西启动2017年普通高考三项分类考试志愿填报工作,考生可于5月5日17:00前进行志愿填报。此三项分类考试分别是: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据介绍,三项分类考试志愿填报已于5月3日10:00开始,至5月5日17:00,所有测试合格考生凭在高考报名站领取的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找到“志愿填报”版块中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本次三项分类考试招生均按顺序志愿进行投档录取。根据安排,5月8日至9日进行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5月10日至12日进行高职单招录取,5月15日至16日进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上述录取工作均将于5月20日左右结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需注意的是,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2所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是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或院校免试的专业);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相应招生的资格。

在每项录取中,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相应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或依次进行第三、第四志愿投档录取)。

注意事项:一旦录取不得退档换录

按照规定,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且录取后不能退档换录。因此,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需谨慎。

部分考生可能同时报名参加了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或者普通高考统考招生,由于录取时间有先后,如果考生被某一招生形式中的某一所院校依其志愿或经征求其意见后确认录取,则不得退档换录到其他院校。没有被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后续相应形式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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