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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建设27个法治示范村(社区)

发布时间: 2017-05-09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伍坤富 |责任编辑: 沈晔

5月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南宁市“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七五”普法期间,我市将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即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法治教育基地、100个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1000场法治南宁讲堂、10000次法律“六进”活动,以提高“七五”普法实效,任务将分解在5年时间里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2017年,我市将建设1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27个法治示范村(社区)、举办法治南宁讲堂200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00次。

“七五”普法期间,我市将大力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在农村开展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维护治安、禁止黄赌毒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巩固和拓宽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其中,建设27个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已列入2017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将按照“建设一个法治宣传阵地、打造一间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通一条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一套法律服务制度”的“五个一”标准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解决法律服务农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在“七五”普法期间,我市将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形式,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合并加强南宁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搭建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地铁和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进新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新设市民法治讲堂,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七五”普法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普法责任。通过普法,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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