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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出“新28条”降成本措施

发布时间: 2017-06-08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冯梓剑 |责任编辑: 沈晔

昨日,记者从“广西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在项目落地、审批、开工、建设、竣工各个环节提出了28条降成本新措施,这些新措施的实施预计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120亿元。

在降低投资税费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负担;落实国家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降低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

在降低融资成本上,《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灵活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融资交易达成;设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贷款;降低金融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基金业;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政策。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意见》提出要深化项目审批改革;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和服务项目建设的职能;对扩大工业有效投资进行奖励;集中补办工业企业土地证、房产证。在降低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提出,允许企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调低土地出让底价;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指标。

本次出台的《意见》措施针对性强,是广西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尤其是投资乏力的重要举措。政策实施后,预计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120亿元左右,加上去年4月广西出台的降成本“41条”的继续实施,每年可为全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超过400亿元,这对企业及经济发展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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