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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部门打造防溺水安全线 为孩子套牢“救生圈”

发布时间: 2017-06-2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赵金玲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期广西学生溺水事件频发,时刻提醒着我们,别让夏季成为“溺水季”。炎炎夏日,如何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近日,南宁开展2017年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多部门积极打造防溺水安全防线,为学生套牢“救生圈”。

6月21日,记者跟随市教育局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到高新区开展检查指导“防溺水”工作。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记者在高新小学北校区和皂角小学看到,学校通过LED显示屏或板报向学生宣传“防溺水”知识。同时,学校宣传板报上均有“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六不准’”、“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避免’”、《防溺水儿歌》等“防溺水”相关知识。

“私自去游泳是件危险的事。”高新小学北校区三(4)班的赖逸清同学说,他知道防溺水措施‘六不准’,如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等。

当天,“防溺水”专项监督工作小组有关领导还巡视了校园内“防溺水”宣传板报与其他相关文化建设内容。与此同时,监督组一行还检查了“防溺水”工作台账,并给学校“防溺水”工作提出了指导建议。

无论是校园安全问题还是在游泳时发生的安全问题,都关系着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其中,重点检查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八个一”和防汛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研判会议;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所管辖学校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学校与班主任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活动;采用学生管理学生、学生监督学生、社会监督学生、家长监护孩子等办法防止学生擅自下河戏水、游泳,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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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江河游泳时要注意什么?

1.最好结伴游泳,发生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

2.一定要带游泳圈,江河桥底水面虽看似平静,但经常有船只经过,有的地方存在旋涡,暗藏危险。

3.不要在露出的桥墩上跳水,因为露出水面的桥墩下面,还有暗桥墩。如果从桥墩跳下,撞到暗墩,有可能出现意外。

4.千万不要酒后游泳,因为人喝酒后头脑不是很清醒,且血液都在皮肤表面,遇冷水后马上冷却,心脏供血受到影响,难免发生意外。

青少年防溺水措施“八避免”

1.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采)砂的河道游泳。

2.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

3.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4.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渠道、堤坝等)。

5.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

6.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

7.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

8.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在雷雨季节提倡家长送学生到校,接学生返家。

溺水时的自救和救人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5.万一同伴发生溺水的情况后,切莫贸然下水救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搭救。

6.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立刻撬开其牙齿,清除口腔和鼻内的杂物,使呼吸道通畅,同时急速送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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