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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停车方向须与标识箭头一致

发布时间: 2017-06-28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杨玲 |责任编辑: 沈晔

嘉宾路已完成非机动车泊位停车朝向标识施划,车辆停放有序。 尹海明 摄

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以其便捷、绿色、环保等优势,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亲密伙伴”。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也随之出现。昨日记者从市大行动办获悉,为了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营造良好的城市容貌和道路交通秩序,南宁市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要求非机动车在停车泊标线内停放,停车方向与标识箭头一致。

车辆不文明停放时有发生

为规范我市人行道车辆停放,相关部门在人行道上划出了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的停放区域,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保持人行道整洁畅通。

昨日记者在走访时看到,共享单车等车辆乱停的不文明现象不仅发生在人行道上,就连非机动道上也有乱停现象。在金洲路与建文路交叉路口的人行道上,地面标注有禁止停放标识,一旁两辆“小黄车”被停在靠近绿化带的树荫里。

建文路上不到100米的范围内,记者看到路边频频出现随意停放的车辆,既有电动自行车也有共享单车。在附近上班的李先生说,共享单车随取随用、随停随还的方式赢得了市民的青睐,但有些市民只顾自己方便,用完就地停放,这种情况在金洲路一带非常普遍。

当时正值午餐时间,建文路上占据马路乱停放的车辆不仅有共享单车,还有一些用于外卖送餐的电动自行车。

在文信路、嘉湖巷、金湖广场周边等路段,记者同样看到共享单车与电动自行车压着斑马线占道停放的现象。在地铁1号线鲁班路站B出入口旁也有车辆随意停放,杂乱无章。

“占据道路随意停放车辆不仅有损城市形象,还留下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意外,相关部门应该规范车辆停放。”市民覃玲建议。

非机动车停放必须统一朝向

目前南宁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接近200万辆,共享单车达9.5万辆,如何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进行规范迫在眉睫。为此,市大行动办牵头协调各城区、开发区开展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停车朝向标识的工作,要求非机动车在停车泊标线内停放,停车方向与标识箭头标识一致。

据了解,各城区、开发区在市城管局的指导下,需按照统一标准批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并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停车朝向标识,非机动车停放必须统一朝向、摆放整齐,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应当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非机动车的停放由各城区、开放区城管部门和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管理。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称:“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设置不得占用大型井盖、绿地、盲道,不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车辆、人员的正常通行。”

据了解,目前我市需要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停车朝向标识的道路总共有432条,各城区、开发区已经完成施划的道路总计293条,根据工作计划,施划工作将于7月3日完成。

昨天记者在部分路段看到,一些道路的人行道路面已经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停车朝向标识,其中嘉宾路的地面白色的标识写明“请按箭头方向停放线内”,旁边停放的ofo共享单车车头整齐地统一朝路外停放。

倡导共享单车规范停放

停车有序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当下,我市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文明荣誉人人共享,人人有责。市大行动办常务副主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梁智忠表示,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旨在保障市容整洁有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实现城市的精细化管理。

梁智忠表示,目前,南宁市非机动车的划线区域主要在原来泊位的基础上重新喷漆,根据车辆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泊位,基本能满足停放要求。希望市民使用完车辆后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按箭头朝向停放。此外,各城区、开发区加强巡查,发现没有按规定停放的进行劝导教育,如果车主已经离开,需要集中搬到泊位里面。

针对民族大道共享单车的停放问题,梁智忠表示,民族大道是南宁市的精品路线,目前已经明确民族大道不能投放共享单车。民族大道人行道将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共享单车需停放在民族大道人行道绿化带后排划行的停车泊位上。

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泊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场(位)内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道路车行道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的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处20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50元罚款。

目前,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现象较为严重,昨天市大行动办、市文明办下发了《规范共享单车停放共建美丽文明南宁——致全市共享单车车友的一封信》,号召共享单车的车友做停车规范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让有序停放的共享单车成为靓丽的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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