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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宁将进行农村厕所和厨房改造

发布时间: 2017-06-30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何任朗 方尚声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2017年南宁市农村改厕改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宜居乡村活动阶段,我市今年需完成农村厕所和厨房改造任务各10.35万户。全市按照“群众自愿、补贴基本、经济可行”的原则,由农民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基本型、舒适型或小康型的建设类型。

农村厕所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预防疾病传染、提高宜居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生产”的要求,以建设和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农村厨房改造,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农户厨房以“改灶、改台、改具、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

《方案》在资金保障方面,明确了各级奖补经费比例,农村厕所改造户均补助1200元、厨房改造户均补助700元。以上两项自治区本级财政户均分别补助600元、350元,其余由市、县区(开发区)两级财政筹措安排补助资金建设。资金承担比例:对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3个国定贫困县,市县级财政按8∶2的比例补助资金;对其他县区(开发区)的市县区(开发区)级财政按7∶3的比例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

《方案》指出,市财政根据已下达的任务数预拨50%的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剩余50%的资金在项目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同时,各县区(开发区)可以鼓励企业及后盾单位适当帮扶,发动社会组织或个人给予资助。如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可通过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扶持和发动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入方式筹措资金解决,通过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积极引入市场化建设和经营管理模式。另外,适当安排核查等工作经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厨房改造资金应予以适当倾斜。

《方案》还明确了农村厕所、厨房改造各阶段任务。全市在2017年1—5月启动期间,全面落实补助资金和摸底调查等基础工作;6—11月为改造建设阶段,完成相关建设任务;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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