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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7-0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李静 |责任编辑: 沈晔

记者7月3日从自治区卫计委了解到,自治区卫计委、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机制、明确部门信息共享内容和职责、加强人口统计和出生人口形势分析、保障机制等内容。

《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广西的生育登记、人口出生、新生儿落户等基本公共服务实名登记全覆盖,及时率和准确率明显提高;户籍管理、婚姻、死亡、生育保障、人口健康等信息动态安全共享基本实现;出生人口相关数据库基本建成,覆盖率达到95%,准确率明显提高;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漏报率明显下降,0至3岁组人口信息准确率大幅提升。

《意见》还要求,要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机制。包括: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信息采集机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基层源头数据采集机制,大力提高源头信息质量。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校核机制,以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基础,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及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和完善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户籍管理、婚姻、死亡、生育保障、人口健康等信息的安全规范共享。建立出生人口信息比对校核机制,将安全共享相关信息与基层入户采集、核查信息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完善人口变动调查和监测点制度,建立计划生育专项调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生育状况调查,重点评估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及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监测点制度,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指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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