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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7-04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责任编辑: 沈晔

记者7月3日从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推进部署会上获悉,南宁是广西唯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试点城市,目前国土部已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印发,将进一步完善南宁市二级市场。

什么是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土地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购买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进行交易,交易方式主要有转让、出租、抵押。今年全国选择了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量较大且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作为二级市场试点,其中,南宁列入开展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28个试点地区之一。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试点范围为南宁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具备宗地交易的情况。试点的具体交易种类包括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

《实施方案》创新运行模式,打造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南宁市将整合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及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资源建立南宁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人员、软硬件设施、制度章程等,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场所设施、交易鉴证等服务。另外,还将组织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根据市场具体需要逐步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为信息汇集、消息发布、土地交易、监督管理、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根据试点目标,到2018年底,依托南宁市国土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有机衔接、形成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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