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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警专项夜查滥用远光灯行为 一小时查获81起

发布时间: 2017-07-0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黄东玲 |责任编辑: 沈晔

夜查行动中,违法使用远光灯的私家车被拦下(交警供图)

灯火通明的路段本不应开远光灯,可部分车主却滥用远光灯。7月4日晚,南宁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1小时内查获81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而在检查中,竟有车主表示知道不能开远光灯,但不知道哪个是远光灯。

1小时查获81起违规使用灯光行为

长期以来,市民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颇有微词,投诉案例也比较集中。为此,南宁交警部门近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7月4日晚8时30分至9时30分,南宁交警在竹塘茶花园路口、凤岭南路、明秀秀灵路口和安吉安源路口等路段开展滥用远光灯突击整治行动。仅仅1个小时,共检查车辆210余辆次,查获81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其中,青环路段查获12辆车、竹塘路查获66辆车、明秀秀灵路口查获3辆车。

“远光灯射出的光线较为集中,亮度较大,可以照到很远很高的物体,我们在夜查时很容易判断车辆是否使用远光灯,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南宁市公安局交警九大队的教导员梁浩宁说。

当晚8时40分,交警在凤岭南路李宁体育园附近拦下一辆红色宝马车,车辆一路开着远光灯驶过来,驾驶员称发现路面车辆并不多,就一直开着远光灯驾驶,没想到被交警拦下。

9时10分,交警在竹塘茶花园路口拦下一辆小车,车辆开着远光灯从远处驶来非常刺眼,驾驶员彭某称刚从小区车库出来,在车库里一直开远光灯,出来忘记把远光灯关掉。

竟有车主称分不清哪个是远光灯

开车的人都应该知道滥用远光灯后果有多严重,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曾有人实验得出结论:车主夜间开远光灯,如果遇到前方有人的情况,抵近至3米左右才能看见人,那个时候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滥用远光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害人害己。

据交警介绍,夜查中,发现有少部分私家车主知道市内夜间驾驶不能开远光灯,但却表示不知道哪个是远光灯,这样的借口真是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罚款100元、记1分。

擅改车辆大灯同样属于违法

除了滥用远光灯,还有部分车主对车灯进行改装。当晚夜查中,一些车辆从远处驶来看着非常刺眼,但交警拦下后一检查,其实使用的并不是远光灯。一些车主坦言,因为感觉近光灯太暗便进行了改装。交警试开这些车的近光灯和远光灯,发现几乎没有区别。

当晚,在安吉安源路口,交警查获一辆擅自改装灯光的小汽车,车主李女士称只是想让灯光亮些,但没想到会影响交通安全,交警将车辆暂扣。交警提醒,改装过后近光灯的相关数据有变动,违反了交通法规,车辆将被查扣,并要在交警监督下将近光灯改回标准参数。

交警二大队大队长苏文欢表示,类似的夜查行动还会不定期开展。广大驾驶员在夜间行车一定要多注意观看,当对向的车向你晃灯的时候,你要看看自己的仪表盘,是不是上面的小蓝灯亮了,小蓝灯就是远光灯的符号,或者说你的灯光是不是调高了,有些车辆它具有近光远光可以调整高度的,这个时候不要与对面车辆对射,而是要合理使用车辆灯光,熟悉自己车辆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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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夜间行车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以下情况不得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4.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5.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哪些情况可以使用远光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才可以使用远光灯:

夜间超车时,应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提醒前方车辆。远光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他车辆时的行驶照明,或是在乡镇间比较偏僻又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时。但遇到对方有来车时,都需要在150米以外,将远光灯调整成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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