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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整改工地围挡乱建现象 违规超三次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07-0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黎兆齐 |责任编辑: 沈晔

利用一个月时间整改工地围挡乱象,凡施工单位有3次以上围挡乱象被通报的将被列入黑名单,项目业主不能聘用该施工单位。昨日,南宁市“大行动”办组织城乡建委、城管、交警等部门,召开施工围挡乱象整治专题会,推动建设工地、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围挡乱象治理,全面推进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化。

专题会上,据市“大行动”办负责人介绍,从近段时间开展的系列检查发现,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以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地施工围挡乱象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围挡乱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围而不施工,有些围挡长期无人施工、无人管理;无证施工、达不到规定要求又拒不配合执法;围挡无公示牌、无警示标语、无安全文明提示语;施工结束后道路恢复质量达不到要求等。“大的工地施工围挡还算比较规范,存在问题的多是一些小工地和一些临时围挡施工。”

对于工地围挡设置的标准,市城乡建委和市城管局再一次进行了明确。

市城乡建委要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要坚固、安全、美观、整洁,与周围市容环境协调,并进行美化处理。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占用公共绿地、人行道、市政道路的施工围挡,必须经市林园、城管、交警等部门审批,杜绝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围而不施工、残损破旧、围挡歪斜脏乱现象。

市城管局要求,占用市政道路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应按规定采用固定围挡封闭,围挡高度需在2.5米以上。围挡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必须进行保洁美化处理。同一位置占用市政道路工期在半年以下的,现场设置封闭式围挡。统一规范施工围挡,悬挂安全标语,在显眼位置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示牌》。现场施工围挡和警示、公示标志要符合相关标准。

规范市区围挡施工设置是城市落实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市“大行动”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推动建设工地、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围挡乱象治理,全面推进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化,年底前努力实现全市建设工地和占道施工围挡规范设置率达到100%。对此,决定南宁用一个月时间整改工地围挡乱象,全面排查工地围挡,近期将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围挡乱象行为,如果施工单位有3次以上围挡乱象的将被拉入黑名单,项目业主将不能聘用该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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