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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自行车酒驾事故频现 劝君莫要"醉"而走险

发布时间: 2017-07-10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玉丽平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日,南宁交警部门对今年上半年涉酒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仅西乡塘辖区上半年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26起,其中20起为醉酒驾驶。值得注意的是,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也不少。夏天正是南宁人吃烧烤喝啤酒的季节,但也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此,交警部门特别提醒,不管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今年以来,南宁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使酒驾整治成为常态。即便在持续高压整治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些驾驶员不以为然,铤而走险。以西乡塘区为例,今年1月—6月,辖区交警支队一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200起,其中醉驾9起;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26起,其中20起为醉酒驾驶。这些事故的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时段,其中醉驾电动自行车事故也不少。

今年6月5日凌晨1时50分,在安吉大道,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撞上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导致自己受伤。经检测,该男子酒精浓度为134mg/100ml,属醉酒驾驶。6月23日凌晨2时许,在秀灵路糖果厂宿舍前,一名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与一辆右转弯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近几年,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民警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认为,电动自行车驾驶比机动车简单,而且车速不快,喝点酒对开车没什么影响。但是,越来越多的事故案例说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醉酒后驾车,因意识不清醒,无法清楚观察路况,遇到突发状况时,更加没办法及时采取措施。民警告诫广大市民,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危害性一点也不比酒后驾驶汽车小,而且,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还有车厢保护驾驶员,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员的伤害往往很大。

此外,民警在整治中还发现,不少“酒司机”驾车时,亲友也在车内。“多数酒驾酿事故后,不但当事人后悔莫及,其身边的亲朋好友也一再自责,如果从酒桌上下来后,能拦住当事人不要驾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交警一大队民警提醒,“亲朋好友应履行提醒或劝诫义务,成为预防酒驾的‘帮手’,而不是酒驾的‘帮凶’。”夏天正是吃烧烤喝啤酒的季节,但也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民警在此也告诫那些侥幸未被查处的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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