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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村庄规划升级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乡村

发布时间: 2017-07-11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何任朗 方尚声 |责任编辑:

近日,记者从市乡村办获悉,我市印发了《南宁市2017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2017年度,全市试行村庄规划编制提档升级,高标准、高起点地完成50个示范性村庄和143个一般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我市示范性村庄规划编制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结构转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特色示范村屯为目标;以“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为平台载体,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建设决策高度,集中力量,创新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突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方案》指出,示范性村庄规划编制要从行政村域层面整体考虑,协调行政村域范围内各自然村(屯)的建设发展重点。示范性村屯要以“向规划要特色,向规划要精品”为原则,重点规划编制一个自然村(屯),同时考虑面上铺开,兼顾行政村委所在地的自然村(屯)规划和该行政村的其他自然村(屯),量力而行,逐步扩大规划编制的覆盖面。

一般性村屯规划编制标准,要求基础资料翔实,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符合村民意愿,突出差异化发展策略,杜绝照搬照抄,村庄近、远期发展目标切合实际。规划编制内容要深度符合《南宁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如村屯建设要结合地形,依山就势,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要立足于整治环境,搞好房屋立面装饰和地坪硬化,拆除闲置旧房,规范建设畜禽舍栏,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我市村庄规划编制要尊重村民意愿,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基础性指导作用和管控作用。农村住宅建设管理,要充分考虑农户建房的近期和远期需求,合理确定村庄规划范围和预留宅基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制度。设计单位要及时与项目业主沟通,规划编制方要全方位摸清建设决策。示范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杜绝不切合实际、照搬照抄现象,便于今后严格规划实施管理,打造示范性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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