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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将简化 11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布时间: 2017-07-12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韩沛 陈芊洁 黄中宸 |责任编辑:

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将大大简化,不再需要两地来回奔波。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上月底广西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通过平台,全区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全国各城市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了无障碍转移接续。缴存职工可以轻松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将为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职工带来极大便利。

据了解,广西从2016年11月开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接续平台的系统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等工作。至2017年6月底,全区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建立这个平台前,由于全国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规范,职工要迁移公积金账户需先到迁入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再拿证明回到迁出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既烦琐又耽误时间。平台上线后,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凡职工劳动关系异地间迁移,职工在转入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提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全部手续均由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平台完成,并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这样不仅极大提高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简化了办事流程,还能方便职工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给职工带来极大的便利。”据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平台6月底上线以来截至7月9日,已有超过400名职工受惠。全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累计转出183笔,转出资金449.64万元;累计转入222笔,转入资金54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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