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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多举措激励适龄青年报名参军

发布时间: 2017-07-12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阮晓莹 |责任编辑:

近日,江南区征兵宣传工作全面启动。辖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在社会居委会(村委)办公楼、生活小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口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到适龄青年的家中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目的意义、应征的条件、报名的方式和时间安排,为扎实做好征兵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增强征兵工作宣传效果,江南区武装部、宣传部联合录制了征兵工作音频宣传资料,各镇(街道)武装部专门安排宣传车,开到商场、超市、车站、集贸市场以及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流动音频广播,扎实开展征兵宣传活动。7月以来,江南区还密集举办以征兵宣传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在活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向适龄青年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今年兵员征集对象、年龄要求、报名方法、截止时间、优惠政策等信息,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相关政策,竭力做好服务工作。

为激励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江南区以实际行动兑现各种优抚政策,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类优待、抚恤、定补金,开展慰问参战抗战老兵、残疾军人、离退休老干部、革命烈属、立功受奖军人,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军人及亲属的关心,激发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报国的热情。据悉,江南区今年已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南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兑现优待奖励金,给予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的士官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义务兵,发放立功军人奖励金或增发优待奖励金3.6万元。1—6月,发放“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定补金、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参战民兵生活补助金、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等各类抚恤、定补金共231万元,发放病故军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28万元。做好重点优对象医疗补助审批工作,共发放医疗补助金21万元。给予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缴纳医疗保险费2.06万元。

此外,江南区按时足额发放退役士兵各项补助金,1—6月,已经按标准给予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7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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