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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万超标电驴临时牌到期 部分可延长使用期限

发布时间: 2017-07-12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宋延康 |责任编辑:

南宁街头大多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大限”将至

根据此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如今,4年的使用年限即将到期,南宁市目前有100多万辆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将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根据现有情况,相关部门将对这部分电动自行车延长临时号牌使用期限。

4年前百万电驴注册临时号牌

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相关规定,将上牌电动自行车区分为达标和超标两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同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

2013年8月,自治区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南宁市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对市区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规范化管理。当时凡是没达到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全部视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于这部分车辆给予发放的是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2014年2月10日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最后时限,据统计,当时南宁共有近108万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其中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仅为1.3万余辆,其余全部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百万超标电动车暂无需“下岗”

有心的车主会发现,今年已经是临时号牌登记的第4年了,眼看“大限”将到,这百万余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因为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尚未出台,广西交警总队深入调研并征求了各市交警部门的意见,决定对目前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不规定延期期限,待新的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出台后再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自治区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从2014年1月第一批目录公布至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连续公布了共16批次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细看所有目录内公布的车辆型号,其中多数都超过了国家规定车重和车速的上限标准。

截至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经达到202万辆,并且每天仍以1200辆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对此,记者也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下一步,南宁市或将出台电动自行车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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