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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15日至18日进行

发布时间: 2017-07-13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赵金玲 |责任编辑:

今年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7月15日至18日进行。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了解到,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2.2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79万人。

据介绍,市区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共计划招收9450人,其中,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510人,除二中、三中外的其他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招收5940人。

第一天是市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录取,第二天为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第三天是生源未满的普通高中录取,第四天是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市卫生学校和南宁高级技校(即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完成报名和预录取。

由于设立了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的模式,考生和家长有更多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即报名第一天开始,所有学校均开放报名权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有选择性地报读不同层次的高中阶段学校。不同学校的录取时段有所区别,凡是过了报名录取时段,学校不再接受报名。

参加市区中考的考生可在7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6所公办职校中选择学校报名登记预录取,于7月18日18:00前到所报读的学校现场确认后录取。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享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详细情况参见本报7月10日29版)

■注意事项

●到集中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市中招办不收取准考证,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准考证是考生报名和改报志愿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实时公示信息了解当前各学校报名情况和成绩排序,并可在报名截止前多次改报,但在报名截止前的临界时间内,考生如需报名或退出请提前慎重考虑,因个人判断有误或操作不及时影响录取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不得退出。如录取后考生本人仍执意转到外地普通高中或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该考生在市区普通高中内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且无法再被本市市区内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凡考生一经市中招办录取,不予改报或退出。

●由于部分高中学校住宿条件有限,各考生在报名前需充分考虑报读学校是否可以住宿,也可提前到高中学校实地了解住宿条件。

●报读民办高中和国际班的考生需提前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收费标准,建议考生和家长到校现场咨询后再根据自身和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作出选择。

●武鸣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暂按县属管理,由武鸣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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