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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 今起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要吃罚单

发布时间: 2017-07-2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责任编辑:

昨日,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确保行车交通安全,南宁交警部门即日起将重点在南宁各高速路及市区重点路段严查驾驶员以及后排乘客是否系安全带。如果驾驶员或后排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交警部门透露,近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而引发的车内人员伤亡比比皆是。2011年10月28日,一辆轿车在广西某市被农用车追尾,轿车司机和副驾位置上的乘客系了安全带,安然无恙。农用车前排3名乘员没系安全带,全部死亡;今年2月22日,在泉南高速,一辆中巴车与前方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追尾。因未系安全带,坐在中巴车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当场身亡,而系了安全带的驾驶员只受了轻伤。

“不要忽视一根小带子,遇上事故它可能会救你一命。”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当汽车在高速路上行驶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作用力,使车内人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物体发生二次碰撞,极易造成对乘员的伤害,甚至将乘员抛出车外。安全带能将车内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二次碰撞,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死亡率可减少44%,翻车时死亡率可减少80%。

南宁交警部门呼吁,安全带是公认的最有效、最重要的汽车安全配置,是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带”。为了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驾乘人员主动、正确使用安全带。

特别提醒

●不系安全带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10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据专业人士介绍,腰部安全带应系得尽可能低一些,正确位置应该是紧贴在髋骨的下部,正好与股骨部位接触,不要系在腰部。这样,在碰撞时,碰撞力就作用在盆腔的骨骼上,并且身体不太可能滑到腰部安全带下面。肩部安全带应当系在肩部,斜跨过胸腔,一定不能放在胳膊下面。使用安全带时不应怀抱物品,不要让安全带压在坚硬或易碎的物体上,比如,衣服里的眼镜、钢笔或钥匙等;也不要让安全带与锋利的刃器摩擦,以免损伤安全带;不要让座椅靠背过于倾斜,否则安全带将不能正确地伸长和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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