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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参加培训 这五类人员最高可获得2200元补贴

发布时间: 2017-07-2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史小辉 |责任编辑: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南宁市近日印发了《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定劳动者到南宁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培训后经鉴定合格,可以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职业培训有四项

职业培训是提高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重要举措。

《办法》中所指职业培训主要是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针对特定群体,以促进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所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

享受补贴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五类人员有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含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含高职院校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以上人员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300~500元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培训工种不同,给予1000~2200元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实行个人先垫后补的方式。

此外,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300~1200元培训补贴。

■企业开展培训也有补贴

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岗前培训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大中型企业依托技工院校等培训机构,组织本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录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参加为期1~2年的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合格的,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

企业依托有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等定点培训机构对本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4200~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补贴

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对企业新录用“五类”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有问必答

Q1.我想学习技能,如何报名参加培训?

答:可以向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Q2.如何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答:学员(企业)先支付培训费用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由企业或承担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代学员(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人社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培训补贴拨付到个人或企业账户。

贫困家庭子女参加培训的,可由培训机构先垫支培训费用,培训合格后个人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代领。

Q3.哪些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以获得补贴?补贴是多少?

答: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人员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按照实际交纳的鉴定费用,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Q4.如何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答:学员先支付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培训机构代学员向人社部门申请鉴定补贴,人社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鉴定补贴拨付到个人账户。

贫困家庭子女参加技能鉴定的,可由培训机构先垫支鉴定费用,鉴定合格后个人鉴定补贴由培训机构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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