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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京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成功

发布时间: 2017-08-0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史小辉 |责任编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局获悉,广西与北京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目前,广西全部14个地级市和自治区本级共有285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到广西所有区县,实现了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北京住院费可刷社保卡结算

近日,广西河池市参保人员王女士,籍贯辽宁大连,到北京探亲途中突发脑梗死,遂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急诊治疗,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与河池市社保局报备手续。8月2日,王女士办理出院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刷卡,完成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成为广西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一人。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13509.57元,支付个人自付部分2273.92元。医保报销部分由该医院与北京市医保中心结算,北京市医保中心再与广西河池市社保局清算,王女士无需返回河池办理报销手续,个人垫付费用大大减少。

目前,广西参保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均可实现在北京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住院就医的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并可正常使用。

广西在去年全面实现自治区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首先推进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前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广西全部14个地级市和自治区本级共有285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广西所有区县,实现了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据了解,目前只有住院医疗费用能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暂时还不能跨省直接结算。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疗,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标准。已办理跨省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经个人提出申请,参保地社保局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个人,方便其在自治区外就医购药。

定点医院覆盖广西所有县区

29人次外省参保人在广西结算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苏一华介绍,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最大的好处就是简化报销手续,不但不用预先垫付大笔医疗费,而且再也不用为了报销“跨省两地跑”,有利于广西旅游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引进,并且杜绝了假发票事件的发生,保障基金安全。

截至8月5日,广西作为就医地(外省参保人来广西)已结算29人次,分别为海南、江西、内蒙古、山西、吉林、浙江、广东、四川、贵州9个省份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并且服务延伸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作为参保地(广西参保人到外省),截至8月5日,已结算41人次,分别为广东、江苏、河南、贵州、湖北、吉林、山东、四川、宁夏、云南、北京。覆盖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覆盖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转院转诊、异地急诊人员5类人群,其中退休异地安置、异地居住27人次,占66%,是跨省异地就医需求最多人群,也是跨省直接结算重点解决的人群。

■热点解答

●问:目前哪些省份接入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答: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地市已接入该系统,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422家。

●问:怎么查询这些省份的某个地区是否接入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答:登录全国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将前往就医的省、市和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全国联网结算。

●问:目前哪些人群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目前,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均可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下一步城乡居民(原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问:目前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跨省直接结算?

答: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暂时还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问:广西社保局、各市社保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对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不明白的,可拨打广西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了解。

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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