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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行有偿使用

发布时间: 2017-08-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责任编辑:

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正悄然改变南宁地下的“生命线”,让城市的发展既有“面子”也有“里子”,要保障地下廊道的安全畅通离不开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为此,《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应运而生,从今年6月30日起,南宁市试行《标准》,包括电力、通信、燃气在内的各管线单位需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

所谓的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来看,入廊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建设成本,由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日常维护费主要用于弥补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支出,由入廊管线单位按确定的计费周期向管廊运营单位逐期支付。

那么,这些地下综合管廊的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标准》,入廊费主要根据各管线在不进入管廊情况下的单独敷设成本(即直埋成本)制定,成本有所不同,交纳的入廊费也从每米68.60元到2582.05元不等,可在基准价上上浮,幅度为15%。该费用为管线寿命期限内一次性交纳的费用,超过管线寿命年限之后,需再次交纳。

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管廊运营单位正常管理支出及合理经营利润等因素制定。日常维护费收费基准标准为398.4元/米·年,上浮幅度为15%,各入廊管线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其占用管廊空间的比例(即截面空间占比)分摊计算,在供需双方合同中确定。

南宁市是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多条管廊将于2018年建成使用。鉴于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尚未正式运营,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均为预付结算标准,试行2年,自2017年6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满后,我市将根据实际运营成本,履行成本监审等政府定价程序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并对预付结算费用进行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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