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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南宁市客货运企业车辆发生110起死亡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 2017-08-18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黄登 |责任编辑: 沈晔

8月17日,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有87家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发生110起死亡交通事故,造成126人死亡,其中19家运输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含2起)死亡事故。

为进一步强化南宁市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安监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当天联合召开2017年第三次全市道路运输企业集中警示约谈会。

19家道路运输企业被通报批评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有8家客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发生2起以上造成3人死亡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依次分别是:南宁市顺威运输有限公司发生3起死亡5人、南宁市绿舟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发生2起死亡4人、南宁市大沙田顺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发生2起死亡4人、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3起死亡3人、南宁市祥通运输有限公司3起死亡3人、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发生2起死亡3人、南宁汇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生2起死亡3人、广西永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2起死亡3人。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有2家客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依次分别是:南宁市辉宏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事故、南宁市绿舟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发生1起死亡3人事故。

今天参加约谈会的19家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除了刚才点到的9家企业外,其余的10家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所属车辆都发生了2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这19家运输企业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40起,死亡51人,分别占总数的36.36%和40.47%。

交警提醒企业要加强车辆动态管理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做到对违规驾驶人要进行下岗教育学习,对未认真履行监控职责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要严格把好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关。各货运企业要更新理念,争取给所属货车都安装上GPS监控,依靠科技实行管理,及时提醒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在车辆装上GPS监控后,还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

下一步,南宁交警部门将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从2017年7月20日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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