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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8国签署共同倡议书,促中国—东盟地学合作

发布时间: 2017-09-06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8月24日,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系列高层论坛之一,2017年(第八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举行地学合作圆桌会议。

国际地科联、CCOP组织以及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8国签署共同倡议书,倡议各方共同促进中国—东盟地学合作,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地质矿产领域对话交流,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地球科学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会议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东盟国家提出的“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互联互通与相互合作。

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地理位置上毗邻,具有相似的地质背景,加强中国—东盟地学合作,有助于解决共同面临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问题,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了合作原则,即“坚持共同兴趣、共商、共建、共享、共赢”;提出了合作目标,即“支持中国和东盟国家主要地学机构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常态化的交流磋商机制,加强地质矿产领域合作,促进地学能力建设、地球科学知识普及,推进地质科技创新,提升区域地学研究水平,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以及自然灾害防治”。

会议提出7项合作措施:

1.定期开展交流和商讨,共同制定促进地学发展的有利政策。

2.共同研究区域地质科学、地球环境与资源问题,制定中国—东盟地学合作计划。

3.确认有需求的合作领域。包括:政策咨询和矿业管理优化、地球科学、地质调查与矿业能力建设等17个领域。

4.多种方式开展地学合作。合作对象可以是双边的、三方的和多边的。

5.共同设立和实施“中国—东盟跨境地质对比研究与编图”项目,深化对区域地质规律的认识,解决地学问题。

6.持续加强地学能力建设。中国将积极组织面向东盟的地学培训;帮助东盟国家地质矿产人员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在中国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培养高级地学人才和管理人才。

7.共同探索建立地区性地学和矿业合作平台的可能性和方法,提议建立“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东盟国家地质矿产部门共同组建,使之成为有效的合作磋商与咨询平台、地学研究交流平台、地学能力建设平台、地质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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