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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配置出租车临时停车位 解决司机就餐如厕难

发布时间: 2017-09-0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王志鹏 |责任编辑: 沈晔

网约车的出现,让曾经单一的出租车家庭突然变大了,也让现行的《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无法跟上发展脚步。今年《条例》修订已经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昨日,南宁市召开《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

出台管理十年

出租汽车条例跟不上节奏了

《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但随着网约车的出现,出租汽车市场出现了变化,尤其是将出租车概念从单一的传统出租车增加为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因此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行业当前的实际发展需要。

而此前《条例》规定的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届满予以收回重新投放市场的规定,早在2015年8月就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暂停实施3年。如今3年期限届满,整个出租车行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有的《条例》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情况。

吃饭如厕停车

的哥的姐的难题有望解决了

停车难、如厕难、吃饭难一直是困扰出租车驾驶员的难题。此次《修订草案》拟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将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站、候客泊位等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在适当位置为出租车配置临时停车位,方便出租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就餐、如厕时停车。

此外,此次《修订草案》还对出租汽车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网约车内容,增加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原则的规定。并对出租车发展要求、经营权无偿使用、经营权续营、经营权数量限制、经营合同形式等进行了修订。网约车方面增加了准入条件、企业经营行为、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

聚焦四十八条

各方激辩无证经营怎么罚

在当天的专家论证会上,不止一位专家在发言时提到了《修订草案》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无证经营处罚】拟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3个月;一年违反该规定两次以上的,处3万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如何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黑车”,一直是交通运输部门头等执法重点。但一些“黑车”司机被抓认罚,罚完再跑“黑车”的现象层出不穷。几乎所有专家都对此条发表了意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南宁市地方立法咨询员)蔡小桂就认为处罚偏重,但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律师唐楚安则觉得罚得太轻。也有专家对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两个部门同时做出处罚是否有上位法支持提出质疑。

■专家看法

蒋慧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既然出租车和网约车都属于出租汽车,为什么要规定出租车经营权有效期为6年,而网约车企业经营许可有效期仅为4年?建议在时间期限上进行统一。

姚华

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

网约车作为一个平台,将市场需求和私家车车主联系了起来,所以才能聚集大量的关注。但这种联系存在着很多风险,纳入管理的过程就是要减少风险,所以装GPS和一键报警装置是必须的。为了乘客的安全更有保障,有些地方还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到100万元以上等,这也是比较好的做法。网约车相应的门槛还是应该要有。

王娟

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

网约车平台在叫车过程中可以获取不少乘客的信息,包括住址、电话,甚至是支付宝或微信账号等。《修订草案》在保护乘客隐私方面应该有所明确,划定平台可以获取信息的范围。

龚维玲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研究所所长

《修订草案》计划将此前60周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年龄限制修订为法定退休年龄,但法定退休年龄其实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现在企业、机关、工人的退休年龄都有所不同,太模糊不利于执行。

邓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商法系副书记

出租车停靠站设置是一个亮点,尤其是大型住宅小区,门口有出租车候客,但这些车没有位置停放,几乎是在跟交警打游击。可是在小区里设置的出租车停车位的可能性太小,在附近道路设置出租车停靠站比较可行。

蔡小桂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南宁市地方立法咨询员)

《修订草案》从业资格证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如何取得从业资格证,却没有对动态的管理进行规定,比如什么情况下吊销、不符合规定以后怎么办等都应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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