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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居民可享受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发布时间: 2017-09-0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为了应对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形势,从国家层面系统性、全局性地做出的一项制度安排。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居民提供的具体产品。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7年的50元;服务内容越来越丰富,目前南宁市居民可享受12项医疗卫生服务。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为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和产前检查以及产后访视服务,为0至6岁儿童提供家庭访视、体检服务、发育评估和健康指导,免费接种疫苗,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以及肺结核患者提供随访和用药指导服务等,都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群众,医护人员接诊的时候不仅给患者看病,而且详细分析病因,建立一套比较详细的档案,在用药上进行精准指导,在生活方式上进行科学分析、指导。签约了家庭医生服务,还可以根据家庭成员的特点,提供符合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享受更便利、更实惠的服务。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为群众开展健康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服务,普惠和综合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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