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南宁新闻县区开发区五象新区节庆活动东盟经济畅游绿城

 

“水上城管”维护邕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 2017-09-0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水上城管”在邕江上对过往船只进行检查。

“水上城管”驾船巡航邕江。

执法队员对查获的非法电鱼船进行检查登记。

执法队员对查获的电鱼工具进行清点。

水上执法监察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将邕江整治河段内“三无”船只拖离至临时停泊区停放。记者潘浩摄

去年8月开始,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市政府将邕江市区河段水上执法部分职能移交给市城管部门,市城管支队成立水上执法监察大队,“水上城管”应运而生。

一年来,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顺应改革,转变角色,迎难而上,克服大队刚组建时人员少、任务重、装备缺等困难,坚持持续开展水上执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邕江河道的生态环境。

目前,经综合整治后的邕江两岸变得干净、整洁,优美的园林景观与碧绿的江水相映成趣,未建成的工程也在有序开展,江面的违法采砂船只难觅踪影,大型违法捕捞船只大幅减少,邕江鱼类得到一定休养生息,水体质量得到提升,市民参与保护邕江生态环境意识大大增强,邕江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市民饮水安全增加保险系数。

完成市区邕江“三无”船只清理

“水上城管吗?英华大桥下面的3艘船有非法电鱼的嫌疑,请你们前往查处!”凌晨,天下着大雨,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电话突然响起。接到市民投诉后,“水上城管”立即赶往处置……这是“水上城管”日常工作的缩影。

邕江水量充沛,航运条件好,是南宁市主要的城市用水源,有城市的“母亲河”之称。因此南宁专设“水上城管”,对邕江大约74公里的河段进行管理。

将水利、环保、渔业等部分行政执法整合划到市城管支队,对开展工作有何便利?南宁市城管支队政委张英武介绍,由于以前对邕江管理中,各部门各自执法犹如“九龙治水”,一些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这对开展工作很不利,如今整合到城管部门后,避免了各部门交叉重复执法。

“水上城管”管什么?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陈永刚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对邕江大约74公里的河段进行管理。包括邕江“三无”船只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执法,饮用水水源保护,查处倾倒垃圾、污水、泥土等以及非法捕捞行为等都是“水上城管”的工作范畴。

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虽组建不久,但水上大队队员转变角色适应快,融入支队氛围快,并能够克服大队刚组建所面临人员少、任务重、装备缺等困难,坚持持续开展水上执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邕江河道的生态环境。

对“三无”船只的清理是“水上城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去年9月,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邕江“三无”(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只强制清理主体及防汛预案相关职责单位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市城管局作为邕江“三无”船只、排筏强制清理的执法主体,负责邕江托洲大桥至六律大桥段的清理工作。

“三无”船只包括各种排筏、住家船、水泥船、采砂船、涉渔船等,由于未经检验,安全性得不到保证,阻碍行洪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也不易管理。对此,水上执法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和入户宣传动员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拟定清理方案,向海事部门申请临时停泊区,按照法律程序下达法律文书,协调邕江沿岸属地城区城管部门陆续开展“三无”船只的强制清理工作,共送达执法文书137份,对位于周屋码头、石埠渡口等河段内的18处违法搭建排筏进行拆解,将8艘未在规定时限内驶离的“三无”船只拖到长塘镇临时停泊区停放。

近日,记者随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队员,对青山码头至北大码头段的邕江进行巡查,基本上看不到两岸停泊的小木船和竹筏的身影。通过开展邕江“三无”船只乱象整治,两岸乱停的大型“三无”船只基本清理完毕,乱搭电线产生的安全隐患也基本消除。

加强水上执法确保水源安全

“我们查处了一起非法往邕江河道倾卸泥土案件。”陈永刚介绍,去年10月29日零时,水上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白沙大桥上游河段约200米处,发现有两艘自卸运输船正往邕江河道倾卸泥土,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取证,并要求当事船舶停止违法行为。两天后,当事人李某到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当事人李某负责承包邕江岸边有关工程施工土方转运,但其在土方转运过程中租用两艘自卸运输船,从白沙大桥北岸上游护栏施工现场,装载土方转运至邕江河道倾卸,一共倾卸30方泥土。

“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就擅自往邕江倾卸泥土,影响河势稳定及破坏河道水环境,堵塞河道。”市城管支队向当事人开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当事人已于当日通过银行缴纳罚款。这是市区邕江水上综合执法移交给市城管支队后,水上执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在日常的巡查中,“水上城管”还注重加强水上执法,确保水源安全。按照“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反馈,邕江饮用水源地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水上执法监察大队立即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市区内现用的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查处保护区内非法弃土、倾倒垃圾,非法电鱼、垂钓,游泳等违法行为,共调查处置1起邕江漂浮死鱼污染事件,调查1起采砂施工行为,有力地保护了邕江饮用水安全。

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主动联合公安、水政、渔政等部门,整合邕江水面大型执法船只资源,协同联动,多点登船,多点打击,推动邕江“三无”船只清理工作和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行为,提升防范暴力抗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合力,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的局面。

从2017年开始,我市邕江水域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在规定的禁渔区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了维护珠江水域秩序,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市城管支队与市渔政部门在4月21日开展实施珠江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其间,执法巡航编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1人,执法船艇4艘,保障车4台,发放宣传单100份,检查船只8艘,拆毁违法网具4处。

为了有效治理水上违法行为,维护邕江的生态环境,水上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公安水上派出所分别于8月8日、11日、14日夜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其中在8日21时,联合执法队共计20人准时集结,分两组从三○三医院(北岸)分别往上、下游进行地毯式巡查,掌握到在邕江南岸亭子码头附近存在非法电鱼行为的情况后,迅速赶到邕江南岸亭子码头地点,在船厂周边查获2起非法电鱼行为,并当场控制涉案的3名当事人,查扣2套电鱼工具。

今年台风“天鸽”登陆南宁市期间,按照支队启动应急抢险预案的工作部署,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全员上岗,立刻冒雨开展邕江沿岸、码头巡航走访工作,积极劝导邕江沿岸和在江面乘坐简易排筏的钓鱼爱好者,以及游泳爱好者上岸防御台风,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醒邕江沿岸施工单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抵御台风工作。

水上执法监察大队从去年8月开展工作以来至今,共开展执法行动660次,出动执法人员2115人次,出动执法船695艘次,行程达1.76万公里,现场处置市民举报电话261起,查获非法电鱼船10艘、电鱼工具23套,销毁各类违法网具62张。

无私无畏全力守护一江碧水

船一过,大鱼小鱼全遭殃……目前邕江市区段水面的违法行为多为非法捕捞电鱼,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基本上每天都能接到岸边垂钓市民投诉有人非法电鱼的信息。陈永刚介绍说,电鱼是灭绝性的捕捞方式,大鱼小鱼和水底的生物都会被电死,未被打捞上来的死鱼会污染水质,侥幸逃生的鱼也会失去繁殖能力。如果附近正好有人游泳,也可能触电溺水。

针对这些非法电鱼行为,水上监察大队双管齐下,每天24小时值班,在南宁大桥、北大桥底两个地方设驻点,执法队员不定时对邕江河道进行巡查,并接到市民投诉后随时出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对船舶停靠区、违法行为多发河段进行执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立即查处,加强排查、清理电鱼网兜等违法行为,保护邕江生态环境。

2月27日3时,接到市民举报在邕江南宁大桥段出现非法电鱼行为,城管支队水上执法队员克服连日执法的疲劳在夜色中全力追赶,最终依法查扣非法电鱼船只及电鱼设备,并将查获的活鱼完成取证后全部放生邕江。

“在邕江水上执法,也常遇到暴力抗法。”陈永刚说。今年1月25日22时,城管支队水上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在罗文大桥河段有非法电鱼行为,在执法现场责令违法船只停止作业时,执法船遭遇3艘违法电鱼船只围困包夹威胁和猛烈撞击。关键时刻水上执法人员不惧危险,紧追不放,最终迫使电鱼船的违法人员弃船逃离上岸,大队成功查扣违法电鱼船只,有力打击了违法电鱼者的嚣张气焰。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时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敢于担当、冲锋在前、无私忘我,为维护邕江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陈永刚,水上执法监察大队行政负责人,他在调至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之前,曾在水政执法战线工作了近20年。来到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后,陈永刚坚持跟队员们在执法一线开展工作,因长时间高强度工作而生病住院,但他仍放不下工作,一出院就立刻带领执法队员继续奋战。

何仲京,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代理主任,从渔政部门调至水上执法监察大队,作为大学科班水产专业毕业的他,业务精湛,一边负责大队内勤工作的同时,还要经常跑到邕江执法船上参与各项外勤执法行动,家中生病的老人和年幼的小孩都需要他的照顾,但他从不抱怨,工作兢兢业业。

黄雄军,水上执法监察大队年龄最大的执法员,身患多种疾病,但是为了不耽误工作,确保水上执法不脱节,一直坚持带病上岗,轻伤不下火线。

韦明贤,一位军队转业干部,他一直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坚持带班执法。

“今年以来,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要求,南宁城管执法队伍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包括其核心是做强队伍建设、做实作风转变、做优城管形象。”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庄华庭说。水上执法工作是城管部门新的执法领域,市城管支队通过开展水上执法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学习,使执法队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新领域的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水上执法业务水平,进而打造和树立“水上城管”新形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