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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于9月11日在南宁开幕

发布时间: 2017-09-12 |来源: 东博会秘书处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第12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于2017年9月10日至13日在南宁举办,论坛开幕式于9月11日上午在广西民族博物馆隆重举行。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康、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国文莱文化、青年与体育部部长丕显•拿督•哈尔比、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杨秀萍以及东盟各国文化主管部门高级官员等出席了论坛开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中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代表,东盟各国嘉宾及东盟秘书处、东盟基金会等机构代表等分别作论坛主旨发言。

第12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承办,中国—东盟中心、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办。

本届论坛以“中国—东盟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为主题,围绕传统艺术人才培养途径、传统艺术传承模式、传统艺术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等议题展开对话,旨在交流中国与东盟各国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的实践经验,探索中国与东盟开展传统艺术合作交流的机制和路径,引领中国和东盟不断提升文化艺术教育水平,推动中国—东盟传统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在文化艺术领域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中国—东盟中心、东盟秘书处、东盟基金会、东盟10国驻华使馆和驻南宁总领事馆、东盟10国文化主管部门、东盟10国艺术教育学校,以及中国文化部、教育部,港澳地区及部分省(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知名艺术院校代表等嘉宾约120人参加论坛。

第12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活动紧扣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元,既有中国及东盟各国文化代表的经验分享,又有传统艺术的精彩展现。论坛的主要活动有:论坛主体活动,包括论坛全体大会、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校长圆桌会议;论坛配套活动,包括中国—东盟戏剧周、中国—东盟戏曲演唱会。此外还安排了两场特色传统艺术主题互动交流活动。

中国—东盟艺术院校校长圆桌会于9月11日下午2:30在万达文华酒店2楼邕江厅举行,与会各国艺术教育院校校长、教育专家、行业管理专家等共同围绕“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

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于9月6日至12日举办。戏剧周以“丝路起航戏海扬帆”为主题,主会场设在广西南宁,在广西北海、钦州、防城港、百色等相关巡演城市及东盟相关国家设分会场。活动坚持“演、研、展、赛+大联欢晚会”的4+1模式,包括中国—东盟优秀剧目展演、“中国—东盟艺术大赛、中国—东盟学术研讨会、中国—东盟青年电影展映、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大联欢晚会等九项活动,9月11日晚,论坛组委会邀请与会嘉宾观看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大联欢晚会。

中国—东盟(南宁)戏曲演唱会于9月5日至10日在南宁举办,以“丰富文化交流,传承民族经典”为主题,邀请中国(南宁)戏曲名家和新生代演员及传承人、东盟国家戏曲名家演员、征集广西戏曲票友,大家同台演唱,集中展示中国(南宁)与东盟戏曲的精彩唱段及演唱者风采,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文化互联互通,搭建中国与东盟文化友好深入交流的平台。

互动交流活动分别是9月11日上午8:30在广西民族博物馆进行的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9月12日上午在广西艺术学院开展的传统艺术传承与发展展演活动,中央戏曲学院和4个省(区、市)文化厅将携传统艺术精品与广西的艺术家们同台表演。

中国—东盟文化论坛自2006年以来,在广西已成功举办11届,经过十一年的悉心耕耘,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已发展成为在中国和东盟地区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省部级专业论坛。十一年来,文化论坛首先在文化产业领域开展对话合作,并逐步涵盖中国与东盟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等众多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中国和东盟各国相继签署了《南宁宣言》、《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互动计划》等文件。提出了《东亚图书馆南宁倡议》和国际合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联合申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呼吁,编制了《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集》、《中国—东盟主要国际性艺术节名录》,举办了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展、“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中国—东盟戏剧周。中国—东盟文化论坛成为深化中国—东盟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也获得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论坛”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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