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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36个事业单位涉及职能整合和编制调整试点改革

发布时间: 2017-09-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史小辉 |责任编辑: 沈晔

昨日,南宁市召开市本级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本次市本级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共有52个,其中36个涉及职能整合和编制调整。

据悉,南宁市市本级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2016年8月开始启动,分为前期准备、方案审批和报备、方案实施和评估验收4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第三阶段方案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10月。

按照要求,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都纳入改革范围,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四大重点行业事业单位也一并列入改革范围。在职能和机构调整方面,要求实行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今后除执法职能外,其他行政职能不再交由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剥离后,事业单位不能再用“委、办、局、处”等称谓。改革后机构总量要有所减少。南宁市此次改革没有增加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限额;核减事业单位21个,增设市直机关内设机构20个,机构总量减少1个。

会议透露了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本次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共有52个,其中:15个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期间暂维持不变,待下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再统筹推进;原列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继续承担原职能,按改革要求规范名称;36个涉及职能整合和编制调整的事业单位中,20个单位只转职能不转机构,16个单位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或并入相关机构。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安排,加强统筹指导,对确定划转的行政事项、资产移交等,要担起责任,确保步伐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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