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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局:选择家装公司需谨慎发生争议可投诉

发布时间: 2017-09-21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杨玲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进行房屋装修时,要选择有资质的家装公司,并明确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据了解,当前正值房屋装修旺季,家装投诉成为近期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涉及装修纠纷投诉共173起,消费者主要反映家装公司施工质量差、售后服务差、以次充好、延期完工、货不对板、实际与承诺不符、装修过程中不断增加费用等问题。

对此,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市民,选择有资质的家修公司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至关重要。在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之前,一定要审查家装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质是否齐全,有条件的可到家装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查看施工工艺、工人的素质及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等。

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对房屋装修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等字眼代替。如果委托家装公司选择建材,要妥善保存家装公司提供的预选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并在合同上详细注明施工工期、验收程序、制作过程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双方需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交付工程款时要交到家装公司财务部门,并且要求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一旦预算项目产生变更,应立即与家装公司重新签订协议。

为防止家装公司的加价行为,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内容,先将需要装修的项目分别列出,再让家装公司列明装修事项,并逐一对照核实,避免随意增项。特别要留意水电路改造项目,消费者应当在签订合同时要求经营者提供水电改造配件明细,将双方约定的水电路改造费用写入合同,以防日后产生消费纠纷。

此外,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留存合同、发票、现场图片以及权益被侵害的有效证据,对于家装公司的口头承诺或是广告宣传内容都应坚持以文字确认、签字,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另外,《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自接受该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旦发生家装消费争议,消费者可拨打工商部门12315热线,也可以向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反映或是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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