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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 2017-10-11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杨玲 |责任编辑: 沈晔

10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2016—2017年度广西诚信示范市场已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由市场开办方自愿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部门通过逐级推荐、核准公示等方式进行好中选优,进一步强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

据了解,广西诚信示范市场创建需符合已登记注册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市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标准》;市场开办者对开展广西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积极性高,自愿申报,踊跃参与,主动接受工商部门指导,自觉将创建工作融入市场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市场诚信建设和规范建设卓有成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标准》的要求,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对实行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市场公示、先行赔偿、质量承诺、合同管理、商品退市、信用管理的要求明确具体,相应设置的台账记录及时、内容完整。市场内外环境整洁,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市场开办者管理到位,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不对商品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欺骗消费者。市场信用建设管理有序,场内经营者全部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市场建立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并设有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率100%。

工商部门通过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市场活动,可以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效益;立足于建立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引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此外,开展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与“双随机、一公开”改革监管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创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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