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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所高校拟申请更名改制升格 目前在公示阶段

发布时间: 2017-10-2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赵金玲 |责任编辑: 沈晔

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广西有5所高校拟更名、升格或改制,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公示时间至10月31日。其中,广西师范学院等2所高校申请更名为大学,2所高校申请升格为本科,另有1所高校申请改制成本科。

26日,记者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看到《关于对2017年申报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5日—31日。从公示情况看,将依托钦州学院建设北部湾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升格为桂林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申请升格为广西城市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申请改制为广西经济学院。

据悉,广西师范学院现有明秀、长岗、五合、武鸣4个校区。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10月的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同年12月改名为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南宁师范学院,同年9月并入广西民族学院;1961年9月恢复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66年7月更名为广西教育学院;1978年12月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1979年2月更名为南宁师范学院;1985年5月改名为广西师范学院。从目前公示的情况看,广西师范学院拟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服务指南》,高校申请设立(含更名为“大学”)、分立或合并本科学校的,要按照教育部形式审查、专家考察、专家评议、批复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基本流程办理。

据悉,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可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这5所高校虽通过公示但并不意味着更名成功,还需报教育部审批通过。

■知多点

为什么有的学校是“大学”,有的却是“学院”,二者有什么区别吗?据了解,我国现行的本科高等院校有大学与学院之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和学院都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根据教育部2006年9月28日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此外,二者的不同要求还体现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和教学与科研水平,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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