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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全面扎实推行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1-22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君君

11月20日,南宁高新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明确任务和责任,研究落实河长制的对策措施,为切实履行好“河长”责任,不断巩固扩大辖区良好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新区辖区共有心圩江、朝阳溪、可利江、西明江4条河流流经,总长48.9公里。今年下半年以来,高新区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本级总河长2名,副河长4名,街道级河长15名,村级河长42名。目前已经完成了区域河库名录调查,调查摸底了区域河库整体情况,下大力气推行水污染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审议通过了河长制相关七项制度;拆除两岸沿线非法养殖场、私宰点和其他非法排污“两违”建筑共31处,清理违法占地面积6.5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开展黑臭水体河道的垃圾清理,清理河道垃圾1.3吨;清理建筑垃圾380立方米。

高新区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开展巡查河库、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切实建立协同执法机制,进一步整合国土、规划、环保、公安、建设房产、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各个成员单位的资源,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河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河长制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河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造成河流生态破坏的,将坚决问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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