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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办理居住证“独有”便利多多 可在微信上搞定

发布时间: 2017-11-27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黄登 |责任编辑: 沈晔

11月26日,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发布居住证业务相关提示:请在南宁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及时进行居住登记申报,不然很可能影响小孩读书、出国出境等事项。

办理居住证须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

2016年的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生效后,居住证的办理流程发生了改变,由“拟居住半年”变成了“实际居住半年”。所以外地户籍的朋友来南宁生活,需要主动及时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满半年后才能够申领居住证。

据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一年多来,居住证业务办理工作人员遇到最多的群众求助情况就是急等居住证使用,但申请人申报居住登记不满半年。

现在,距离明年小孩读书入学报名仅剩七个多月的时间,届时如需居住证,除去半年的申报居住登记期限,还要有15个工作日的居住证申请办理期限。因此,有此类需求的外地户籍的群众,要赶紧进行居住登记申报,以免耽误孩子读书。

同时,警方还提醒,居住证签注有效期为一年,请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过期不签注将影响您的居住证日常使用。

居住登记申报也可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平台足不出户办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居住证办证窗口压力,自今年7月2日起,南宁市公安局推出微信在线申报居住登记,在进行居住登记申报的时候,群众可以选择微信线上申报或者到公安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点现场申报。

微信在线申报通过三个步骤即可轻松实现:

第一步,关注南宁市公安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宁警方”(微信号nnjfcz)。

第二步,点击“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下方的菜单“i微警公众版”,进入后,点击上栏的“点击登录”,然后点击右下的“注册”按钮(如果已经注册绑定了微信号的用户,这一步可以省略)。据南宁市公安局科信处负责人介绍,身份注册认证,不仅是进行居住登记申报业务的要求,同时还是办理户籍业务预受理、出入境预约及“车、管、驾”等其他业务必须的门槛。所以,初次使用的群众请务必进行注册认证,一次注册,今后可以更方便的使用。

第三步,点击“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下方的菜单“i微警公众版”,再点击“户政服务”,进入后,依次点击“流动人口业务”→“流动人口业务办理”→第一行的“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第二行的“居住登记”,进行业务申报。

对于之前有群众反应的自己住址在微信线上申报页面的地址选项上查找不到的问题,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特别进行说明:由于涉及到标准地址的审核问题,目前线上申报的地址选项仅限于能搜索到的系统登记有的标准地址,没有搜索到的地址,还没有纳入线上申报的地址选项,申报人还要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居住证受理点申报。同时,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加紧完善标准地址申报问题,不久将实现群众可自己填写未搜索到的标准地址并在线上申报。

居住登记也能应急,这些知识点很便民

据了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既是群众办理居住证的必经程序,同时,也能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发挥应急作用,而不仅仅限于办理居住证使用。

今年8月份,南宁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申报了居住登记的群众,凭《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可办理小型非营运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以往外地户籍的群众要取得居住证,也就是经过居住登记满半年、再经过15个工作日申领了居住证后,才能办理这些业务,自今年8月份后,进行了居住登记并领取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上述业务,大大方便了群众。

取得《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有两个方式:

第一个方式,流动人口在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1.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3.申报人年内一吋白底免冠彩照1张。受理点完成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申报后,发放给当事人《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第二个方式,流动人口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平台进行居住登记在线申报后,持相关证件前往所辖的受理点领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在南宁办理居住证,“独有”的便利多多

办理了居住证,外地户籍的群众在南宁市不仅可以用于电动车上牌、考驾照、买车、买房,还是孩子入学读书、参加民政部门的劳动培训、参加社会保险、存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所需的证件。

除此之外,在南宁市办理居住证还有很多本地独有的便利之处。

据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办理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群众,在办理出入境业务时,将和南宁市民一样享有南宁本地的便利政策。

◆可以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在南宁申领、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含外省户籍和广西区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南宁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据了解,南宁作为广西唯一一个外省户籍人员可就近申请首次办理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业务的城市,在南宁的外省户籍人员(满足相关条件)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但是不能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特别指出的是,持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港澳个人游签注的政策,目前在广西仅南宁可以办理。持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台湾个人游签注的政策,目前在广西也仅南宁、桂林可以办理。

◆办理出入境业务手续更简单。有了居住证后办理出入境证件手续更简单,除居住证外,其余所需证件、材料与南宁市民相同。

此前,外省户籍人员在南宁申请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业务,除满足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交社保证明、在学证明等。现在,在南宁申领、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只需向南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南宁市户籍居民一致。

◆有特殊的“专享福利”。户籍地不能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和台湾个人游签注的人员,在南宁申领、持有居住证后,可在南宁办理。非南宁户籍的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不能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台湾个人游签注的,在南宁申领、持有居住证后,即可在南宁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台湾个人游签注等业务。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的负责人强调,群众进行居住登记申报、首次申领居住证、每年进行的签注等均不收取费用,遗失、损毁等情况需要换领、补领的,收取工本费20元。

同时,警方还提醒,不要通过非法中介办理居住证,以免自己的信息隐私外泄及其他权益受损。居住证的办理全程公开、透明,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1-2891196。

南宁警方还提供了办理居住证的咨询电话,供有需要的群众来电咨询。具体如下:

1、青秀分局:0771-5772550

2、兴宁分局:0771-2821472

3、西乡塘分局:0771-3853630

4、江南分局:0771-4815394

5、良庆分局:0771-4512705

6、高新分局:0771-3213226

7、邕宁分局:0771-4728106

8、南湖分局:0771-5551553

9、青秀山分局:0771-2114966

10、东盟分局:0771-6301259

11、武鸣分局:0771-6223443

12、宾阳县局:0771-8237172

13、隆安县局:0771-6530270

14、上林县局:0771-5221393

15、马山县局:0771-6803545

16、横县县局:0771-72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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