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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依法拆除23处违法构(建)筑物

发布时间: 2017-12-06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刘静

12月5日,邕宁区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违法构(建)筑物拆除整治行动,依法对邕宁区蒲庙镇新新村12处违法构(建)筑物实施清理拆除,清理违法占地面积113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3250平方米;对蒲庙镇龙岗村11处违法建设实施清理拆除,清理违法占地面积1171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692平方米。

这23处建设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规划审批手续,也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搭建,属于违法建设。拆除违法构(建)筑物前,邕宁区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对违法建筑者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教育,劝导他们自行拆除和搬离,但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搬迁、拆除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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