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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多家运输企业违法上"黑榜" 要求强化安全意识

发布时间: 2017-12-15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周志英 黄东玲 |责任编辑: 刘静

  ■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黄东玲

  12月14日上午,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2017年第四次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约谈会,通报我市各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和车辆检验情况,多家运输企业因交通违法突出上了“黑榜”。

  年关岁末,三部门督促各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天全市120家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部分企业车辆交通违法突出

  据通报,截至11月30日,全市有8家客运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10条;有6家危化品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20条;有62家普通货运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100条。其中有11家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300条。有19辆普通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20条,有3家混凝土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数超过10条。

  部分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情况较严重,通报中显示,全市有12家普通货运企业存在超过100辆车逾期未检验,有10个客运企业所属的21辆车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有2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存在所属车辆逾期未检验。

  要求运输企业强化安全意识

  据了解,截至2017年12月11日,南宁市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621起,直接经济损失336.85万元。与去年同期同比,分别下降15.4%、下降22.16%、下降20.13%和下降35.65%。其中属于安全生产性事故的共82起,直接财产损失101.7万元,与去年同期同比,分别下降45.33 %、43.69%、60.43%和下降56.35%。

  今年以来,虽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体情况稳中有降,但由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在今年发生的6起较大交通事故中,涉及客货运车辆的4起,占66.6%。尤其是“4·10”多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的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上述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市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驾驶人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等突出问题。为此,约谈会上,市公安交警、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安监局的领导分别就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剖析查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果明显的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

  约谈会要求各企业一定要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作为企业管理的第一要务,要从内部安全管理入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源头上和防范上来。

  约谈会要求各企业重点加强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管工作、定期落实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这五个环节工作。并以这次约谈为契机,认真分析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突出问题。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从12月初至2017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交警部门将按照总队的部署和要求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监管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一是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四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两率”,定期梳理、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监销责任。二是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所属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记分、检验、报废和交通事故等情况。三是深入运输企业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和动态监管,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非法营运。四是强化路面巡控,在市际出入口、客运站、大型货场等道路周边设立执勤点,严格落实“两客一危一货”四类重点车辆检查登记制度,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三关”。五是依法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结合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工程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散体物料车等大中型货车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六是通过媒体和网络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多、事故突出的运输企业,曝光一批终身禁驾的客货运驾驶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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