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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纠正“四风” 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发布时间: 2017-12-26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刘静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南宁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微信红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使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活动;严禁节日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四风”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主要责任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充分发挥市发改委(公车办)、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酒店茶楼、商场超市、景点景区、旅行社、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娱乐场所、会所、招待所、农家乐、高级运动场所、培训中心等场所,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机关行政审批单位、服务窗口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深入扶贫一线、项目及工地现场查形象工程、数字工程,找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通知》明确,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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