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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诊卡 两类人群受益

发布时间: 2018-02-01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叶祯 |责任编辑: 刘静

今日起,拿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诊服务卡》(以下简称就诊服务卡)的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成员,只要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都能享受到优先优惠减免政策。

  据了解,就诊服务卡发放对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依法生育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实行计划生育且所有子女均在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出生,女方已年满49周岁(如属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以及该家庭中的伤残子女(经鉴定达三级以上)。第二种对象为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该类对象须持有本市户籍。

  就诊服务卡于今日起在全市正式启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可凭卡在南宁市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就诊服务卡到市各级定点救助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各项优待服务,在挂号、咨询、诊疗、住院、取药、结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就诊卡可在哪些医院使用?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第七人民医院、第八人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分院、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医院

  邕宁区人民医院、邕宁区中医医院

  武鸣区人民医院、武鸣区中医医院

  东盟经开区第十人民医院

  横县中医医院

  宾阳县中医医院

  上林县人民医院

  马山县中医医院

  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中医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

  乡镇卫生院、政府办或公立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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