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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加快建立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 2018-03-13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李翔 梁妮 |责任编辑: 刘静

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失信记录可以消除吗?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南宁市首期信用修复专题视频培训会上获悉,南宁市积极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信用联合奖惩格局,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退出机制和信用制度,允许失信者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悉,信用修复就是社会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其因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失信行为,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停用或缩短失信行为记录使用期限,重建信用的过程。2017年底出台的《南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信用修复、退出机制,即联合惩戒的发起单位在认定“黑名单”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相关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与退出的方式和期限。发起单位和响应单位应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我市将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认定失信行为的部门作为信用修复的部门。这意味着,鼓励信息主体积极向善,引导失信者改过自新,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此次培训会是我市关于信用修复的首次培训,重点讲解信用修复的概念、信用修复的操作环节、信用修复需要开展的工作、信用修复的流程建议等内容,促进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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