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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深化住房领域改革实现安居梦

发布时间: 2018-04-08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尹海明 |责任编辑: 刘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日前,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18年南宁住房工作将紧扣“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深化住房领域改革为动力、以高效务实的作风为基础,提效率、补短板,统筹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奋力推进住房事业迈上新台阶。

  继续加快保障房建设分配

  2017年,南宁市住房保障任务超额完成,公租房分配创历史新高。去年,全年新开工危旧房改住房1548套,完成率100%,基本建成890套,完成率109%;基本建成公租房2.73万套,完成目标任务455.42%,新增分配公租房2.39万套,完成目标任务109.15%,分配任务创历史新高,体量为全区最大。

  “‘住有所居’‘安居宜居’的工作目标是我们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开展住房工作的灯塔和指南针。”市住房局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南宁将加快保障房建设分配,推动住房民生福祉升级。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实施保障房项目收尾建设攻坚战,加快危旧房改任务。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市直危旧房改造开工1214套、自治区新增市直危旧房改造541套、市直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532套。市住房局将抓好项目督查建设,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此外,全力推进公租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年底前,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以上,发放租赁补贴4200户的目标任务。同时拓宽公租房分配方式,实物分配与货币分配相结合,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化解公租房房源不足问题。继续定向保障环卫、公交等特殊行业困难群体,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

  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

  去年,市住房局因城施策出台系列调控措施,联合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等系列调控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限地价、限房价、限贷、限售、限装修价格等系列调控措施,商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符合调控要求。此外,市住房局加强商品房交易监管,保护刚需、支持改需、打击投机,有力确保了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市住房局仍将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各项调控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机制,加强商品房价格管控,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会审制度,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一站式”服务,深化商品房预售价格会审和联席审批工作机制,保持房价持续稳定。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健全房地产交易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研究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市住房部门还将保持对违规经营行为高压严查态势,发挥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动整治,持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持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实现稳价格调控目标和助推稳增长经济目标。

  推动涉企涉民业务网上办理

  今年,南宁市还将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设安居宜居服务环境。着力抓好由市住房局负责的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112个老旧居住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110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和单位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三项“宜居”工作。

  强化既有房屋安全监管,提升人民群众住房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既有房屋管理。建立老旧危房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产权人主动管、相关人预防管、管理者依法管、使用人接受管的“四方”管理机制。探索将存量危旧直管公房有计划、分批次纳入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范围,逐步消化危旧直管公房等。

  坚持智慧引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住房保障综合平台、房屋安全使用平台、房产交易监管平台、资金监管信息服务平台、住房信用信息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实现各项业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数据共享,力争2018年底前大部分涉企涉民业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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