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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展农贸市场整治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每日检测

发布时间: 2018-04-12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高宇峰 何正君 |责任编辑: 刘静

昨日,记者从南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农贸市场部了解到,南宁市将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综合整治,涉及市场硬件提升、环境卫生优化、经营户经营要求等。

  开展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升专项整治。按照《南宁市农贸市场设置及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标准和要求,对农贸市场活禽经营“三区分离”设施、垃圾暂存转运设施、公厕、熟食“三防”、排水排污、“四项公示”等硬件设施进行修缮或改造提升。

  开展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查处农贸市场开办方和场内经营户各类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市场内车辆乱停放、乱穿行、占道经营乱摆卖、超出摊位(门店)范围经营、物品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搭盖等问题。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无明显污损,无积尘,排水排污设施无垃圾淤积、无堵塞;配备密闭式公共垃圾收集容器,整洁无破损,容器盖子保持密闭,无垃圾满溢,垃圾清扫及时;经营户摊位前配备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经营户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

  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事裸装、熟食、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的,要做到生熟分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距离,落实“两罩一套一帽”(即防蝇罩、防尘罩、手套、卫生帽),符合“三防一消”要求。食品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放置,保持食品容器清洁卫生。做到市场内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无农药残留超标,做到每日检测、每日公示。

  同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持照率达100%,亮照率达100%;整治市场周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五小”行业;市场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活禽摆放、宰杀和销售“三分离”;活禽笼架有托盘,粪便不落地。农贸市场公厕保洁符合国家二类以上公厕标准,干净整洁,无积水、无积垢,便槽无粪便杂物积存,基本无臭味、无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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