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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专项治理必须“动真格”

发布时间: 2018-05-10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石成涛 |责任编辑: 沈晔

武鸣区2018年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学员参观武鸣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紧系人民福祉,攸关脱贫攻坚成败。武鸣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有关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截至4月26日,全城区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6条,立案28件。结合武鸣区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几点体会:

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在压实责任上“动真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强化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自觉下沉基层,对脱贫攻坚工作多参与、多调研、多指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部队伍出现的扶贫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责任不落实的个人进行约谈,发现违纪线索及时梳理、移送、查办,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3月,武鸣区通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6个,约谈主要领导3人。

挥起监督责任“鞭子”,在监督执纪上“动真格”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监督既是扶贫专责部门的监督,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再监督。扶贫专责部门要把好扶贫监督第一道关口,强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督查,归档整理项目台账材料,梳理在监督检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好扶贫监督第二道关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和基层廉洁工作站的作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案件“大起底”“回头看”,优先处置、从严查处、限时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对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单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督促,防止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专项工作走过场。城厢镇六联村原村委副主任黄××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母亲的名义申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索取村民危房改造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这正是武鸣区坚持“零容忍”“零留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推进专项治理的缩影。

拧紧建章立制“开关”,在制度执行上“动真格”

建章立制是堵塞问题漏洞的重要举措,制度执行是治理问题的根本保障。武鸣区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工作月报、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同、追责问责和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报告等“7+1”项制度,为专项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行“挂图作战”,整合全城区执纪审查力量,落实专人对每月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加强对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扎实严肃追责问责。

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在标本兼治上“动真格”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干部队伍的廉洁思想防线是治理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武鸣区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加大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实行一月一曝光、一案一警示。印发《致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关于对限期主动如实交代扶贫领域有关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等宣传资料,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氛围;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分批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与法院协作,组织本城区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扶贫领域等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并逐渐形成有效机制,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中共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石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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