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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申请专利少花钱

发布时间: 2018-05-16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廖欣 |责任编辑: 刘静

昨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根据近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广西将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停征、调整,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首次申领身份证不用花钱了。《通知》中明确,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通知》中还提出,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通知》中明确,对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将按规定程序将相关收费退付缴款人。同时,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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