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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开展“三电”保护宣传 如遇破坏行为请打110

发布时间: 2018-05-18 |来源: 南宁新闻网 |作者: 黎南茜 |责任编辑: 刘静

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和信息社会日。当天上午,数十名民警、电力、电信工作人员在大沙田客运站开展了一场以“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非法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南宁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南宁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良庆公安分局,以及全市各通信运营商、广电网络、供电、输电等多家“三电”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

  

  市民观看展板,用手机拍下警示案例。

  大沙田客运站站前广场上,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展板一字排开,电子显示屏不停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一下就吸引了很多市民围观。参加宣传活动的经文保支队和良庆公安分局民警,各“三电”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市民进行互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宣传资料、宣传品等发放到市民手中,向广大市民进行“三电”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市民群众对“三电”电力设施安全的知晓率。

  在“三电”案例展区,一个个“三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展示不仅加深了市民对“三电”电力设施设备保护的认识,同时也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此次宣传活动的举办,让市民深入了解了“三电”设施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倡导市民联合起来共同维护、保护“三电”设施,切实做到保护“三电”设施安全家喻户晓、人人有责,推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月活动纵深开展。

  


  民警向市民宣传保护“三电”设施的重要性。

  

  民警发放宣传资料。

  “其实,光缆和电力、电信设备中贵金属很少,”南宁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副支队长梁浩君向记者介绍:“《刑法》中明确规定,盗窃或破坏电力、广播电视设施,至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盗窃电力、电信设备所得的不过是蝇头小利,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却很重。”

  据统计,2017年南宁市破获涉“三电”案件3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逮捕12人;查获各类涉案“三电”设施一批,其中缴获被盗基站电瓶88个、各种线材及配件300多公斤。

  小知识:

  哪些设施属于“三电”设施?

  1、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

  2、电信等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设施。

  3、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如有发现破坏、盗窃“三电设施”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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