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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将突出桂风壮韵风貌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发布时间: 2018-05-31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廖欣 |责任编辑: 刘静

重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智慧审批;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突出桂风壮韵建筑风貌……5月30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今后广西将实施一揽子计划促进广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广西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仍然存在产值规模较小、企业资质类别单一、核心竞争力不强、高端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实施意见》中明确,要重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智慧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智能化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实施意见》借鉴了江苏、浙江等建筑业强省的做法,提出通过简政放权、扶持打造建筑业强市、强县,带动建筑业整体快速发展。针对当前社会诟病较多的工程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单一主管部门难以有效查处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旨在缩短时限,方便群众,解决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区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等数量不足1.4万人,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高层次人才十分迫切。对此,《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人才,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考核机制,同时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配备标准。加强建筑类院校建设,在资金、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扶持。大力引进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各地给予安家费补贴,并在户籍落户、保障性住房租赁购买、配偶工作调动、未成年子女随迁或入学入托上予以适当照顾。

同时,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筑业农民工,享受保障性住房安置。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帮助建筑工人解决住房问题。

今后,广西还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例如,注重培养勘察设计领军人物,力争实现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零”的突破。突出桂风壮韵建筑风貌,支持勘察设计骨干企业参与区内外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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