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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个贫困县可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6-07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韦静 |责任编辑: 刘静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金融办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通知》(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实施,广西将实施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有贫困县的设区市均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以上,每个贫困县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股份公司不少于5家。南宁市可享受此次《通知》优惠政策的贫困县为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

  《通知》提出,今后广西将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进一步完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专业团队重点指导贫困地区筛选培育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同发展阶段的优质企业,定期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中贫困地区的企业进行遴选更新,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力争到“十三五”期末,贫困地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数占比不低于15%。

  广西还将推出一系列奖励政策:贫困地区企业在境内主板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奖励4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奖励35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奖励100万元,对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上市或自治区外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广西贫困地区的奖励300万元,奖励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与所在县各承担50%。

  此外,对贫困地区的股份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进行股权登记托管的,自治区财政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到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股改、挂牌、托管、融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即审即挂”政策,并减免股份公司首次挂牌费用;已在自治区外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进行股权托管、挂牌的企业成功转到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并将注册地迁至贫困地区的,也可以享受同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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