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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战 走好乡村振兴路

发布时间: 2018-07-03 |来源: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刘静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6月25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深入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坚决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啃的都是硬骨头。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如期脱贫既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的前提条件,也是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条件。《决定》聚焦脱贫攻坚,为农村发展,为贫困地区脱贫指明了方向。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要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从人力、财力、政策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引导更多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人才投身扶贫一线;要引导各种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集聚,建立企业定点帮扶深度贫困村机制;要完善粤桂扶贫协作机制,拓展帮扶协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产业协作、项目引进、人才交流;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要稳妥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八包”责任制;要盯紧盯牢进度、质量、资金三个关键,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要抓好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做到“一户一策”、精准到人,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就业生活等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抓紧抓实产业扶贫。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着力提高贫困户的产业覆盖率;要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要进一步深化与企业的合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难题;要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产业保险机制,从制度上解决贫困户的后顾之忧。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探索建立更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拓宽持续稳定增收渠道;要强化党员带富,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要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集体资源,支持优质企业与本地企业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利用扶持政策上市融资,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要全面盘活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增加集体收入;要鼓励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村服务实体,发展农村服务业;要切实发挥村民合作社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载体和保障作用。

  对于贫困地区而言,目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关键阶段。只有坚决贯彻落实《决定》,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才能确保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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